颜锦福

颜锦福

中文名 锦福
出生日期 1938年
毕业院校 台湾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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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2008年10月7日台湾前“立委”颜锦福涉嫌利用担任财团法人“台北城教育基金会”董事、“采苑艺术文教基金会”捐助人的机会,挪用侵占款项2200余万元新台币。台北地检署6日依公益侵占罪起诉颜锦福及其助理邱秋莹两人。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起诉书指出,颜锦福长期指示邱秋莹,将台北城基金会借款给勋灿企业、转账至颜允贤、颜允圣、莱富勤电讯公司筹备处等方式,另以采苑艺术文教基金会转账至台北城基金会等手法,将两基金会捐助款提领出来,并挪为己用。

检方查出,颜锦福是亲自在汇款单、取款凭条上,填写账号及金额,指示邱秋莹去银行转账提领,邱秋莹也承认每笔转账,颜锦福事前知情,且指示她转账提领,自2001年3月至2005年8月止,共挪用两基金会款项新台币2200余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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