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荣誉称号,奖励项目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对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由中央军委、各总部、各军区、军兵种机关批准实施的最高的行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