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决定》(国发〔2003〕28号)。该决定提出,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决定成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审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专项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法规;研究审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政策建议,协调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设机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专项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进行指导、论证、综合平衡和衔接;研究提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发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69号)。该通知提出,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2018年7月,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任组长,副总理韩正任副组长[2]。
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2]
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2]
何立峰 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信治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蒋建国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乐玉成 外交部副部长
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王志刚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黄树贤 民政部部长
刘 昆 财政部部长
张纪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陆 昊 自然资源部部长
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王蒙徽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部长
鄂竟平 水利部部长
韩长赋 农业农村部部长
钟 山 商务部部长
雒树刚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易 纲 人民银行行长
肖亚庆 国资委主任
倪岳峰 海关总署署长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张 茅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聂辰席 广电总局局长
宁吉喆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统计局局长
白春礼 中科院院长
郭树清 银保监会主席
努尔·白克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张克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
张建龙 林草局局长
杨宇栋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铁路局局长
邓 凯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陆东福 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
胡怀邦 开发银行董事长
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2]。(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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