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出海贸易,本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地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地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
清政府设粤、闽、浙、江四海关,标志着自唐代以来一千多年的市舶制度的终结和近代海关制度的创始。粤海关设专职监督一人,此职多为满人担任,地位与行省的督抚大员相等,不用听督抚节制,直接向皇帝和户部负责(而闽、浙、江三海关皆由地方官吏兼管)。
粤海关下辖省城大关、澳门总口、鸟坝总口、庵埠总口、梅 总口、海安总口、海口总口等7个总关口,其中以省城大关和澳门总口最为重要。
各大总口下辖小关口共70个。其中虎门口和黄埔口则隶属省城大关口最重要的关口。在每一关口中,又设税官、夷务所、买办馆、永靖营等机构,税官职能是征收外商的船钞、规礼及其它有关税款;夷务所主要职能是办理外商船只进出手续,以及其它贸易事项;买办官主要职能是为外商提供后勤服务;永靖营是清政府派驻港口的兵营,执行防卫任务。粤海关当时设在广州城外的次固镇,地点约在今天起义路与泰康路交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