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处分

琉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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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琉球地图琉球地图  琉球国的地理位置在台湾和日本之间,曾经向中国的明、清两代和日本的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琉球国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著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1]

  琉球国曾多次遭受日本的入侵,1609年,萨摩藩入侵并在一个时期内控制琉球国北部,此时的琉球国仍然对中国朝贡。

吞并过程

  日本学界将“吞并琉球”分为三个阶段(时期),第一阶段为琉球藩设置及出兵台湾时期,时间上为1872年—1874年;第二阶段“废藩置县”,时间为1875年—1879年;第三阶段为分岛问题,时间上为1880年。

  日本学界将琉球藩设置为第一次琉球处分,废藩置县为第二次琉球处分。

第一次琉球处分

宫古岛事件

琉球藩印琉球藩印  1871年8月,明治政府下令废藩置县。同年,萨摩藩被废除,改为鹿儿岛县。虽然琉球国是萨摩藩的附庸国,但其同时也是清朝的藩属国。因此日本暂时没有将琉球国吞并。

  同年9月,日本大使伊达宗城与清朝大使李鸿章签订《中日修好条规》,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但日本为了发展需要对外扩张,对此并不满足。

  同年11月,琉球国宫古岛与那原村的谢敷筑登之亲云上下属的4艘进贡船,到那霸上缴年贡(人头税)后返回宫古岛。途中遭遇台风,其中一艘沉没,一艘失踪,一艘安全抵达宫古岛,另一艘则飘到台湾南端的八瑶湾(今屏东县满州乡境内)。船上人员有3名淹死,66名上岸。上岸的船员遭到排湾族高士佛社原住民袭击,54人被杀出草。另有12人逃出,被汉族居民送往凤山县,由县令送往福州柔远驿安置。

设琉球藩

  经过宫古岛事件后,日本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提出了“台湾征伐论”,认为琉球既是日本的附庸国,日本应该假借惩治凶手的名义出兵台湾。但明治天皇认为琉球属于中日两属状态,此举暂不合适。于是明治天皇在1872年密令大山纲良,以日本王政一新的名义,要求琉球遣使赴东京庆贺。同时庆贺使臣中不能有久米村人士(中国人的后裔)和亲清派人士。尚泰王因此遣尚健(伊江王子朝直)、向有恒(宜湾亲方朝保)前往东京庆贺。

  明治天皇召见了使臣后,颁布了诏书,改琉球国为琉球藩,并册封尚泰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

第二次琉球处分

中琉断交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朝贡礼仪,断绝与清朝的外交关系。 松田道之带来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1、使用日本年号,废止琉球对清朝朝贡和庆贺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惯例,同时也废除琉球国王更迭之际接受清朝册封的惯例,以及琉球今后与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领事馆管辖等。日本政府还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兴建之法。

  2、将琉球纳入日本版图,强迫琉球和中国断绝外交关系。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为此时明治政府已经将琉球划归内务府管理。1875年的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关于琉球的建议。1874年,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条》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

  琉球国被迫终止与清朝的外交关系。1876年,记载琉球国历史的《中山世谱》、《球阳》的编撰也被迫停止。

废藩设县

  1879年(清朝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3月11日,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3月27日,日本内务省书记官松田道之率领41名内务官员,165名警部巡查队和熊本镇台分队的两个中队600余人至那霸港,向尚泰王传达了废除琉球藩的命令。

  3月30日,日本天皇命令将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和他的儿子尚典移居到东京,尚泰王称病拒绝前往。

  4月4日,日本在全国范围宣布设立冲绳县,锅岛直彬为冲绳县知事。

  5月27日,尚泰王与其他王室重要成员乘坐日本东海丸号离开那霸港,前往东京,被封为侯爵。

  至此,琉球国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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