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出仕,任风翔签判。嘉佑八年(1063年)陈慥之父陈希亮来任府尹。陈希亮素以威严著称,僚属和他见面多不敢仰视,而苏轼年少气盛,常与争议,甚至形于颜色。这年,苏轼和陈慥初遇,二人一见如故,抒怀言志,颇为投合。自凤翔返京后,苏轼妻死父逝,宦海升沉,身经乌台诗案的文字之狱,贬往黄州;陈慥也父死无禄,心志不得伸,以平民之身隐于异乡。元丰三年(1080年),陈慥听说苏轼被放逐而相迎于途中,以后过往频繁。据苏轼自己统计,在黄州四年,他“三往见季常,季常七来见余,盖相从百余日也”(详《岐亭五首》)。两人情至深,故苏轼于元丰四年(1081年)写下了这篇散文。 [1] [2]
杨慎《三苏文范》卷十六:“按方山始席脱为侠,后隐光、黄间零落。此传却叙其弃富贵而甘萧索,为有自得,(有)回护他处。然中述其少年使酒一段,结语云‘光、黄人,每佯狂垢污’,自不可掩。” [3]
杨慎《三苏文范》卷十六引袁宗道:“方山子小有侠气耳。因子暗用笔,隐见出没形容,遂似大侠。” [3]
郑之惠《苏长公合作》补卷下:“效《伯夷》、《屈原传》,亦叙事、亦描写、亦议论,若隐若见,若见其人于褚墨外。” [3]
郑之惠《苏长公合作》补卷下引李贽:“变传之体,得其景趣,可惊可喜。” [3]
茅坤《宋大家苏文忠公文抄》卷二十三:“奇颇跌宕,似司马子长。”“此篇《三苏文粹》不载。余特爱其烟波生色处,往往能令人涕洟,故录入之。” [3]
储欣《唐宋八大家类选》卷十三:“始侠而今隐,侠处写得紊迈,须眉生动,则隐处益复感慨淋漓,传神手也。” [3]
林云铭《古文析义》卷十三:“此为方山子生前作传也。若论传体,止前段叙事处是传,以下皆论赞矣。妙在步步俱用虚笔。始提其何以在岐亭;继见其穷;又疑何以自得若此。因追念其平日慕侠读书,向非隐人本色;且历数其家世,富贵可扰,必不至于以穷而隐者。总之种种以不当隐而隐,方验其非无得而为之,所以为可传也。末以隐人不可得见为问,正见方山子不为人所识,是其为异人处。议论中带出叙事,笔致横溢,自成一格,不可以常传之格论矣。” [3]
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十一:“前幅自其少而壮而晚,一一顺叙出来。中间独念方山子一转,由后追前,写得十分豪纵,并不见与前重复,笔黑高绝。末言舍富贵而甘隐遮,为有得而然,乃可称为真隐人。” [3] [2]
浦起龙《古文眉诠》卷六十九:“大致就通迹中追表侠少气豪,作倒运格,便写得隐人非庸碌人,高手!高手!” [4]
沈德潜《唐宋八大家文读本》卷二十四:“生前作传,故别十寻常传体。通篇只是叙其游侠隐沦,而不及世系与生平行事,此传中变调也。写游侠须眉欲动,写隐沦姓字俱沈,自是传神能事。” [2]
苏轼(1037—1101年),宋代文学家。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 方山子传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 嘉祐( 宋仁宗年号,1056~1063年)进士。曾上书力言 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贬黄州。 宋哲宗时任 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 颖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 儋州。多惠政。卒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 苏洵、弟 苏辙合称“ 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 唐宋八大家”之一。
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 又工书画。有《 东坡七集》《 东坡易传》《 东坡乐府》等。苏轼在诗、文、词、书、画等方面,在才俊辈出的宋代均取得了登峰造极的成就。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文学和艺术天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