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约公元465——520),字彦和,生活于南北朝时期,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学理论家。汉族,祖籍山东莒县(今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东莞镇大沈庄(大沈刘庄)。他曾官县令、步兵校尉、宫中通事舍人,颇有清名。晚年在山东莒县 浮来山创办(北)定林寺。刘勰虽任多官职,但其名不以官显,却以文彰,一部《文心雕龙》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和文学批评史上不可或缺的地位。
也就是看作者对文学(文章)体裁的选用,体裁是作品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与情有密切的关系。
即分析作品语言的含义和特点。能否通过把握语言符号来还原为感性的形象,并在头脑中重现出来。
即运用比较的方法,看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对前人的继承和革新,是否能做到推陈继新。
看作品的结构和风格是否多样统一。要求平中见奇,奇归于平。
即看作品题材的选择,看作品中描绘的人、事、景、物,是否生动、典型,是否符合作品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现主题、传达思想感情等的需要。
即看语言的音乐性,即语言的节奏旋律是否与所表现的思想感情相符合。
以上六观,位体、通变、事义属于作品内容,置辞、奇正、宫商属于作品形式。从上论看出,只有从内容到形式作通盘考虑,这六个方面都熨烫妥帖恰到好处,才可以使文章“譬春台之熙众人,乐饵之止过客”[1]。
刘勰所撰《文心雕龙》五十篇,是我国古代第一篇文学批评著述。他主张文学作品应有“风骨”(充实的内容)、华美的形式(文采),并提出文学批评的六条标准(“六观”)及其必须具备的修养,系统阐述先秦以来文学批评理论,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六观宫商,看其音韵声律是否完美。这在当时是最为全面和公允的品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