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大纲具体地说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①命题工作的指导思想。说明考试的目的和类型、命题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其特点等内容。
②命题工作的原则。包括坚持考试标准、如何掌握好及格线、规定命题范围、试题覆盖面控制及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比例控制、难度控制等内容。
③命题具体要求,包括所要编写的试题覆盖到相应教材的各个章节及重点与非重点内容。试题分布依据教材内容的分量安排,整份试卷所包含的试题总量及试题量分情况等等。命题大纲可根据考试的规模、性质,决定是否提供给学校、考生作为教学及应考者的参考,如向应考学校或应考者公布,一般都附有样题。
命题大纲应尽量详尽一些,不仅要说明原则要求,也要说明理由。特别对于命题人员较多,命题内容繁杂的命题工作更需详尽的命题大纲作指导。通过命题大纲的制定,可帮助所有命题参与人员统一认识,统一步调,所以是十分必要的。国外的考试机构中,试卷的编制工作是在一个由测验专定与学科专家组成的顾问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的。采用何种类型的考试、考试的性质、适用范围、测量哪些知识和能力,试卷包括几个部分、各部分的比例如何、相对重点内容、所采用题目形式、题目数量、采用何种分数、用什么方法计分、考试时间长短,与其他考试的关系等等,都是通过讨论来确定的,确定了这些细节,就构成了考试的总纲。
命题大纲应以教学大纲为基础,但不同于教学大纲,它比教学大纲的要求更加明确具体是试题编制人员作为命题的准则。制定命题大纲务必慎重,一经确定,一般不能随意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