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街街道办事处位于城、矿、郊结合部,东至深圳街、西至河神庙、南至桃北中路、北至甘河硫铁矿(甘河、桃林沟村、西河村),占地面积1.88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现有在册工作人员21人,其中公务员10人(领导干部7人、一般工作人员3人),事业单位人员11人。区有关部门下派领导1人,工作人员9人。常住人口1.5万余户共5.3万余人,有蒙古族、朝鲜族、满族、壮族、锡伯族、傣族、土家族、僳族8个少数民族200人,归侨侨眷7人,台胞台属19人。辖区有:社区居委会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60余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近200个,其中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的企业23家;个体商业网点600余家。 平潭街街道办
所辖地域旧为平潭镇,清代以前曾在此设平潭驿,为山西通往北京的重要驿站,原属平定县。阳泉解放后划入市区,先后由二区、一区管辖。1953年4月,一区在此设平潭乡。1955年12月,平潭乡与平潭垴乡合并组建平潭街街道办事处,仍属一区及随后改称的站上区。1957年8月,站上区撤销,平潭街街道办事处由市直属。1958年10月,市区成立矿区人民公社,平潭街街道办事处撤销,所辖地域由矿区人民公社直属。1959年4月,矿区人民公社撤销,在其所辖地域组建了旧街、辛兴、李家庄、义井、矿区5个人民公社和平潭街街道办事处,现辖区属之。1960年3月,重建矿区人民公社,平潭街街道办事处撤销,现辖区由新组建的矿区人民公社机关分社管辖。1963年2月,矿区人民公社由市直属,改为站上区管辖。分社撤销,该地域由矿区人民公社直属。1970年1月,矿区建置为县级行政单位,同年4月,今平潭街街道办事处所属大部分地区改属矿区红旗岗人民公社,而境内平潭街村则先后划归城区北大街公社和郊区平潭乡管辖。1980年1月后,划归红旗岗人民公社。1981年3月,红旗岗人民公社改设为现在的平潭街街道办事处,原平潭街村的农业人口也于同年转为城市人口,设立居委会。
平潭街街道办事处原辖平潭街、平潭街东、平潭街西、平潭街北、平潭街中、苹果园、洪城河一、洪城河二、洪城河三、洪城河四、洪城河五、洪城路、局大院东、局大院西、局大院中、西河东山、西河西山、西河路东、马家坪东、马家坪西、马家坪南、马家坪北、新建第一、新建第二、新建第三小区、大垴第一、大垴第二、寿阳农林场居民点等28个居民委员会和居民点。
2000年居民委员会合并成8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是:洪城河社区、苹果园社区、大院社区、平西社区、平东社区、大院社区、东山社区、西山社区和马家坪社区。
平潭街村改建成日潭小区后,2001年矿区政府新建成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建筑面积540平方米,位于日潭小区内。2009年,租用本办公楼五层(约100平方米)作为综治信访中心。
街道党工委下设10个党支部,党员总数771名,其中街道机关党员15名,社区直管党员745名,隶属街道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11名;妇女党员402名,占总数的51.8%;流动党员15名,占总数的1.9%;离退休党员581名,占总数的75.3 %;生活困难党员43名,占总数的5.6%。党员中高中以上264人,大专以上173人,初中及以下334人。
2010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百分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平潭街街道办事处总工会在2011年1月被山西省总工会评为山西省五星级乡镇(街道)工会。
平潭街街道办事处现有在册工作人员21人,其中公务员10人(领导干部7人、一般工作人员3人),事业单位人员11人。区有关部门下派领导1人,工作人员9人。
街道党工委:
书 记:周拉弟
副书记:张志明、杨宝生、张贵军、刘喜平
党务办公室主任:徐舒
街道办事处:
主 任:张志明
副主任:郭桂荣、李彦茹、王晋明
行政办公室主任:荆智
工作人员:闫文杰、史晓逢
妇联主席:张哲慧
财务办公室会计:陈贵平(区会管中心下派)
出纳:高伟
计生办公室:琚红梅、马宁、李晓东
民政助理员:陶迎文
低保助理员:王丽琴(区民政局下派)、刘园园(区民政局下派)
司法助理员:周俊艳(区司法局下派)
劳动保障协理员:王雍卿(区劳动局下派)、王茉莉(区劳动局下派)
劳动保障助理员:段晓雅(区劳动局下派)
城环助理员:王海军
党务工作者、统战联络员:范利梅
企业办工作人员:郭焕玉
三城同创工作人员:臧琳娜(区建设局下派)、王超(区建设局下派)
外借人员:唐静(外借区组织部)、刘鹏(外借区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