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3173-53-3[1]
外观与性状: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具有刺激性气味。
熔点(℃):<-80
相对密度(水=1):0.980
沸点(℃):167~170
分子式:C7H11NO
分子量:125.19
饱和蒸气压(kPa):0.267/25℃
闪点(℃):35
溶解性:微溶于水。[1]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酸、胺类、醇、碱、水发生剧烈反应,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高热分解,放出高毒的烟气。有腐蚀性。[1]
用于有机合成。[1]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有毒。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会中毒。强烈刺激和腐蚀皮肤、眼睛和粘膜。可引起过敏反应。接触后,出现烧灼感、头痛、头晕、咳嗽、气短、恶心、呕吐等,长时间接触,可引起哮喘。
燃爆危险:第6.1类 毒害品。[1]
皮肤接触:用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口服牛奶、豆浆或蛋清,就医。[1]
灭火方法:二氧化碳、干粉。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剂。[1]
应急处理: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收集于一个密闭的容器中,运至废物处理场所。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1]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专人保管。保持容器密封。防潮、防晒。应与碱类、酸类、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等分开存放。操作现场不得吸烟、饮水、进食。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1]
其制备方法是将环己胺与光气反应,先生成盐酸盐,再加热通光气,得到产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