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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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书名。清朝托津等奉敕撰。全书分8卷,有满、汉文本,永灵等译。道光二十二年(1842),赛尚阿等续修、重订,凡8卷。辑录乾隆朝以来统治者于西北回族地区推行之各种建制、条例等。诸如职官、礼仪、朝贡以及财政、税收等均有规定。咸丰以后各朝均“援例”行事,遂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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