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至2017年期间,历任北京师范大学财务处科员、科长、副处长,中国光大银行计财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中国光大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光大银行稽核部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审计部总经理,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监事会职工监事。
2017年,加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非执行董事。
现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一部副主任、恒丰银行副董事长,自2020年9月起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20年9月,恒丰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恒丰银行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叶东海为副董事长,并审议通过叶东海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恒丰银行叶东海任职资格的批复。批复显示,银保监会核准叶东海恒丰银行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