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郭海

赵郭海

中文名 赵郭海
性别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4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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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65年8月至1969年8月在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

1969年9月至1978年10月任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处干警。

1978年11月至1979年3月任洛川县清查干部。

1979年4月至1984年任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县委常委。

1984年11月至1987年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7年2月至1990年7月任中共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0年8月至1992年9月任富县县委书记。

1992年10月至1993年7月任中共延安地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3年8月至1999年3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9年4月至2000年6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党组副书记。

2000年7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3年1月起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

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8月当选陕西省法官协会会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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