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耀峰

曹耀峰

中文名 曹耀峰
出生日期 1953年12月12日
国籍 中国
目录导航

人物履历

曾任中国石化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地热能中心指导委员会主任、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969年12月-1990年1月,胜利油田地调2114队工人,华东石油学院机械系矿机专业学生,胜利油田汽修厂制造车间技术员、工段长、计划科、组织科副科长,胜利油田汽修厂副厂长(期间:1971年7月-1974年8月,长庆油田工作;1977年,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机械系);

1990年1月-1997年4月,胜利石油管理局无杆采油泵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胜利石油管理局副总工程师;

1997年4月-2001年12月,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期间:2001年,获石油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硕士学位);

2001年12月-2002年12月,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2年12月-2004年10月,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03年4月,兼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2004年10月-2005年11月,中国石化总经理助理兼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

2005年11月-2014年7月,中国石化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

主要成就

中国超深高酸气藏大规模安全环保开发的主要开拓者之一,负责组织实施了以中国首个超百亿方高含硫气田——普光气田天然气产能建设为核心的川气东送工程以及胜利埕岛油田200万吨产能海工工程等项目,支持创新了普光高含硫气田高产高效开发技术、腐蚀防护技术、复杂山地高含硫气田安全控制技术等。

曹耀峰长期在一线从事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开发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自2006年以来,驻扎四川达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十一五”重大工程“川气东送”工程,在大规模安全高效开发超深高酸气藏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曹耀峰注重运用系统优化的思路指导重大技术开发与大型工程项目组织建设,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重视开发与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探索能源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同时组织实施了“高含硫气藏安全高效开发技术”、“大型高含硫气田开发示范工程”两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多项超深高酸气田规模开发工程技术攻关,成功组织实施了关键装备材料的国产化研发,形成了我国首套适应规模开发超深高酸性气田的工程技术系列,建立了国内首套超深高酸性气田开发建设技术及安全管理企业标准,成功组织建成了我国首个超百亿立方米规模的超深高酸性大气田、世界第二大高酸性天然气净化处理厂和我国又一条横贯东西的天然气大管道。为中国乃至世界的超深高酸气藏大规模安全环保开发作出了开拓性的重大贡献。

曹耀峰等,钢结构连续抽油杆技术特点及应用,石油机械,2000(10)

曹耀峰等,石油企业如何实施“走出去”战略——对胜利油田国际化经营的思考,国际石油经济,2001(1)

曹耀峰,普光高酸性气田安全开发的难点与对策,中国工程科学,2011(8)

曹耀峰,要向国际领先水平冲刺,中国石油企业,2013(10)

曹耀峰,普光气田安全高效开发技术及工业化应用,中国工程科学,2013(11)

人物荣誉

曹耀峰主持完成的《特大型超深高含硫气田安全高效开发技术及工业化应用》获得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

2013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2022年11月撤销)。[3][4]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1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曹耀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2]

开除党籍

2022年1月,经查,曹耀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公款报销本人和亲属费用;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滥用职权,大肆收钱敛财,为他人非法牟利。

曹耀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国资委党委决定给予曹耀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1]

撤销称号

2022年11月,被撤销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4]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