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银行前身为周口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该社组建为周口市商业银行。该行成立以来,在自身规模、质量、效益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以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己任,在资金安排和金融服务上为我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1年6月底,该行累计投放信贷资金32亿元,为163家企业提供信贷资金29亿元,为1万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直接或间接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总资产达到71.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6.1亿元,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各项主要监管指标均达到国家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开业至今,累计实现利润1.5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年6月8日,周口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周口银行。
周口银行购置耐用消费品贷款
机构名称:周口银行 | 机构种类:小额贷款银行 |
贷款种类,抵押贷款 | 适合人群,其他职业,国有企业员工,公务员,律师,教师,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
贷款币种,人民币 | 贷款额度,1,-,50,万 |
贷款利率,0,60%-0,70% | 其它费用,无其他收费 |
贷款期限,1,-,36个月 | 还款方式,到期还款 |
办理时间,5天 | 贷款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
适合地区,周口市 |
购置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周口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大件耐用商品的贷款。耐用消费品是指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的家庭消费品,如家用电器、电脑、家具、健身器材、乐器等物品(不包括汽车、住宅、装修材料)。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担保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方式。贷款采取按月付息,还本方式可以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
1、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灵活;
2、担保的方式多样化;
3、还款方式多样化。
1、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固定居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贷款的具体用途,需购置大件商品的名称;
4、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
5、个人信用良好;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工作证明;
3、个收入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
5、周口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