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财经网》率先报道,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称,戴晓明被纪检部门带走的时间大致在8月18日。被查期间,戴晓明检举揭发了他人多条违纪违规线索。[1]
戴晓明在李春城治下,长期担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后又出任成都市最重要的政府投融资平台—成都工投集团董事长,为李春城“得力干将”之一。
消息人士还称,戴晓明案发后,成都市组织部门对所辖国企的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集中考察。[1]
戴晓明在成都工投公司2000年至2012年,戴晓明在先后担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区长、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或个人在征地拆迁、配套建设、环保治污、项目中标等事项上和企业融资担保、取得委托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人民币1214.5万元、港币175万元、美元16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万元的购物卡。2013年10月25日,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5月19日,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晓明因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