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12--1978.02 山东中医学院教材科职工
1978.02--1982.02 山东海洋学院海洋化学系海洋化学专业学习
1982.02--1984.12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助理工程师
1984.12--1985.11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水质室主任
1985.11--1989.01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综合室主任
1989.01--1991.12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站长(所长)
1991.12--1993.12 济南市环保局科研监测处处长兼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站长(所长)
1993.12--1998.03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站长(所长)
1998.03--2001.01 济南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0.03--2001.01挂职任平阴县委副书记)
2001.01--2001.03 平阴县委书记
2001.03--2002.12 平阴县委书记兼县委党校校长
2002.12--2003.02 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3.02--2004.11 济南市政府秘书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4.11--2004.12 济南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党组成员,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2004.12--2005.02 济南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党组成员,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济南市副市级)、党委书记
2005.02--2006.09 济南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济南市副市级)、党工委书记
2006.09--2006.12 济南市委秘书长兼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济南市副市级)
2006.12--2007.04 济南市委秘书长兼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济南市副市级)
2007.04--2010.07 济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0.07--2011.06 济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1.06-- 2017.4 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05--2022.05 山东省政府参事[1]
2017年5月,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该通知中提出,根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经研究,聘任孙晓刚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2]
2022年5月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解聘孙晓刚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