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福礼

宣福礼

中文名 宣福礼
又称 为宣福、列福、列福式,列真福品
记载 《天主教教理》
类别 主教会追封已过世人的一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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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介绍

《天主教教理》第828条指出宣圣的意思:“册封一些信徒为圣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并曾忠于天主的恩宠而生活过。教会藉此承认在她内的圣德之神的能力,并支持信徒们的望德,给他们提供圣人作为模范和代祷者。”

教会封圣的机制是在第十世纪才被制订。之前,数百年来只需大众认同就可被选为圣人,虽然这似乎较“民主”,但一些圣人的事迹却常被传说扭曲或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因此,慢慢地就由主教们,最后由梵蒂冈取得封圣的决定权。

历史追溯

1983年若望保禄二世改变封圣的程序,这个程序由“候选者”死亡开始,通常历时许多年。首先由教区主教调查“候选者”的生活事迹、著作及言行,再由梵蒂冈的神学家进行评估。经由评估小组及教廷封圣委员会的枢机主教们认可后,就由教宗宣布“候选者”为“可敬者”(venerable)。第二个步骤“宣真福品”,需要有一个奇迹出现的明确事证(但殉教者除外)。由于奇迹是“候选者”在天国及他替我们转求的证据,因此奇迹的出现必须在“候选者”死后及有特定代祷的结果。当教宗将“可敬者”宣为真福品后,“真福”就可被特定区域或团体选为特别崇敬。列入圣品则需要出现另一个奇迹(包括殉教者),才由教宗宣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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