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一潇 (1638—1706) 字蔚怀,南昌县人。先世为丰城挈岗村人,后迁南昌东坛。祖父熊维宽,廪贡生,四中副榜。父熊冯,明崇祯十五年举人。一潇5岁丧父,16岁入学。在宗伯李阆园别墅读书,才学大进。康熙三年(1664)中进士,改庶吉士。五年,改浙江道御史,多有奏疏。九年,受命与御史布舒巡视河东盐政。
在审核吴三桂叛乱逆案时,力反扩大株连,为之平反者众多。十七年,迁太仆寺少卿,同年充江南乡试正考官。二十年,迁顺天府府尹,次年任刑部右侍郎。二十六年调吏部右侍郎,同年十月升工部尚书。次年因所保举官员犯罪,受到降三级留任的惩处。后又因勘察黄河筑堤事革职,三十一年,起复原官,三十四年,补太常寺卿,三十五年(1696),转大理寺卿,升工部尚书。致仕之日,康熙御赐“怡情泉石”匾额。一潇在京任官时,发现在江西戍守的清军回时,多将江西女子带去,遂每每将其赎出,交由江西漕船带回家乡,为此而被救人的家人供奉祭祀。在他推动下,南昌创建“豫章书院”。
熊一潇平生清节自持,在京城续娶李夫人,“葛帐茧衾,潇然一室。京师命妇,恒引以为愧”。
蒋士铨在为一潇撰写的墓志铭中评道:“夫兴朝名世之臣,每生于末季,使历丧乱饥寒,备知生民疾苦,而后加诸上位,以竞其用。举前代弊政,疲民待以存活者登之衽席,咸荡涤而噢咻之功德何其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