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月至1978年9月,中阳县暖泉镇教师、广播员;
1978年9月至1980年9月,汾阳师范学生会主席、年级党支书记;
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中阳县暖泉镇桥上中学教师、教导主任;
1982年9月至1984年3月,中阳县委通讯组副组长;
1984年3月至1986年10月,中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86年10月至1989年1月,中阳县城关镇镇长、书记;
1989年1月至1991年4月,中阳县枝柯镇党委书记;
1991年4月至1991年12月,中阳县委常委兼枝柯镇党委书记;
1992年1月至1993年4月,中阳县委常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组长;
1993年4月至1996年2月,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6年2月至1996年5月,临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1996年5月至1998年5月,岚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8年5月至2003年7月,岚县县委书记;
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临县县委书记(2006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
2008年12月至2011年10月,山西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1年10月-2015年9月,临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是中共山西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5年9月,陈国荣不再担任山西临汾市纪委书记。[1]
2015年11月25日,翼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对陈国荣的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进行了罢免。陈国荣的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2015年12月28日上午,中共临汾市委三届七次全体会议,全会表决通过了确认山西临汾市委常委会给予陈国荣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