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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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定义

社会主义民主,又称“无产阶级民主”、“人民民主”,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形式的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最高类型的民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社会主义民主将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起来,只有对敌人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征是:(1)享有民主权利的主体的普遍性。广大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对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各级干部实行监督的权利;(2) 人民群众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在我国,全体人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 (3) 人民群众享有民主权利的现实性。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的建立,我国的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另外,社会主义法制,从各个方面,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4) 社会主义民主将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起来。

发展沿革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是一个有着千年封建专制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党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艰难的奋斗历程。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习近平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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