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站

三等站

中文名 三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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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根据《铁路车站等级核定办法》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两项及以上者为三等站:

  1. 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2000人以上,并办理到发及中转行包在100件以上。
  2. 日均装卸车在50辆以上。
  3. 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500辆以上。

工矿企业比较集中地区所在地的车站及位于三个方向以上并担当机车更换、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可酌定为三等站。

评定程序

三等站的评定、撤销、变更,由所属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核定并审批后实施,同时需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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