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车站等级核定办法》规定划分的、办理客运或货运、货物列车解编技术作业的综合业务的车站,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两项及以上者为三等站:
工矿企业比较集中地区所在地的车站及位于三个方向以上并担当机车更换、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可酌定为三等站。
三等站的评定、撤销、变更,由所属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核定并审批后实施,同时需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