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惠忠,男,福建宁德福安市国税局原局长,因于2012年7月,强奸到福安市国税局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女大学生而被免除职务。 [1]
2012年7月5日晚8时许,福安市公安局接到一女生报警,称自己被福安市国税局局长赵惠忠伙同其手下灌醉,然后强行带到该市会展大酒店八楼房间内,趁自己无力反抗将其强奸。
经警方调查,受害者刘某是福建某大学医学专业大三女生,于2012年7月5日到福安市国税局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免费为该局人员进行体检。当日中午,福安市国税局设宴招待这些大学生。席间,国税局长赵惠忠等人设法灌刘某喝酒,并在酒后将刘某带到宾馆进行强奸。 [1]
接到2012年7月5日的报警后,福安市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
7月7日,公安机关对涉嫌强奸的赵惠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7月9日国税部门研究决定,免去其福安市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并任命新局长。
7月10日,公安机关向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惠忠,
7月11日,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些知情人士表示,赵惠忠平时为人谦和,工作能力很强,2012年上半年福安市国税收入超额完成任务,在生此恶性案件发生之前,宁德市国税局本来要嘉奖福安市国税局和赵惠忠本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