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

梅林街道

人口 26368人(2018年末户籍)
中文名 梅林街道
车牌代码 浙B
地理位置 宁海县中部偏西北沿海
下辖地区 2个社区和23个村委会
行政区类别 街道
电话区号 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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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50年上半年称紫文乡,属深圳区,1950年下半年归梅林区管辖。1956年3月,由原紫文乡、下河乡、方前乡合并称梅林乡,仍属梅林区管辖。1958年10月,宁海、象山并县,区改人民公社。梅林乡分成梅林管理区、凤潭管理区,隶属西店公社。1960年2月,原西店公社的梅林管理区,凤潭管理区、紫溪管理区的陈家大队、皂浦大队、九顷直属大队合并建立梅林公社,属象山县。1961年7月梅林公社又分为梅林、凤潭、九顷三个公社,归桥头胡区管辖。1962年1月梅林公社划给西店管辖,同年4月复归桥头胡区。1964年3月,九顷公社并入梅林公社。1969年12月梅林、凤潭两公社合并称梅林公社。1972年11月梅林公社又分成梅林、凤潭两个公社,同年12月15日起分开办公,1983年9月实行政社分设,成立梅林乡。1985年1月梅林乡改称梅林镇,属桥头胡区管辖。1992年5月,梅林、凤潭、山水三个乡镇合并,成立梅林大镇,镇驻地梅林,撤销桥头胡区,直属宁海县管辖。2001年2月18日,并入城关镇。2003年10月20日城关镇建制撤销,设立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四个街道。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梅林街道位于浙江省宁海县县城北部,梅林街道梅深路20号,长江三角洲南翼,北连奉化市,东北濒象山港,东接象山县,东南临三门湾,南壤三门县,西与天台、新昌为界。

土地资源

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截至2009年末,梅林街道土地总面积7410.52公顷(11.12万亩)。其中耕地1056.47公顷(1.58万亩),园地279.97公顷(0.42万亩),林地4532.94公顷(6.80万亩),草地173.98公顷(0.26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15.74公顷(0.92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94.02公顷(0.2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6.61公顷(0.71万亩),其他土地80.79公顷(0.12万亩)。

经济发展

梅林街道经济发展处于宁海县前沿。工业是梅林街道的支柱产业,现有工业企业578家,其中县工业综合实力20强中梅林有4席,县最具潜力20佳中梅林有2家,规模以上企业85家,,已形成橡塑、机械、轻纺三大优势产业。以橡塑为主的汽车配件更是一枝独秀,产品畅销国内外。2008年辖区内实现工业总产值45.1亿元,三产增加值1.0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8455元。在发展工业经济的同时,梅林街道对农业结构也进行合理调整,形成了以蔬菜种植、瓜果生产和经济特产林等为主的产业结构。辖区内三产兴旺,现有三产企业近900家,个体工商户500家,梅林街道已成为商贾云集之地。

工业是梅林街道的支柱产业,2017年街道52家规上企业完成工业产值150.9亿元,同比增长23.1%。当前,梅林街道借力成功培育的全县首个“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示范点。梅林街道下的第一步棋就是引导企业“机器换人”。[4]

行政区划

梅林街道共 2个社区 23行政村[1]

所辖行政区 行政区划代码 城乡分类
花园社区 330226003049 122
振兴社区 330226003050 121
九都王村委会 330226003206 220
半洋村委会 330226003214 220
胜建村委会 330226003215 121
梅林村委会 330226003217 121
梅林陈村委会 330226003218 122
岙胡村委会 330226003219 220
大路周村委会 330226003223 122
杨梅岭村委会 330226003225 122
凤潭村委会 330226003232 220
方前村委会 330226003233 220
五松村委会 330226003240 220
应家村委会 330226003250 220
九顷洋村委会 330226003251 220
梅园村委会 330226003252 220
新庄村委会 330226003253 122
仇家村委会 330226003254 220
梅北村委会 330226003255 220
伍富村委会 330226003256 220
梅湖村委会 330226003257 220
兰丁村委会 330226003258 220
吉利村委会 330226003259 220
刘三村委会 330226003260 220
河洪村委会 330226003261 220

人口

所辖行政区 行政区划代码 城乡分类
花园社区 330226003049 122
振兴社区 330226003050 121
九都王村委会 330226003206 220
半洋村委会 330226003214 220
胜建村委会 330226003215 121
梅林村委会 330226003217 121
梅林陈村委会 330226003218 122
岙胡村委会 330226003219 220
大路周村委会 330226003223 122
杨梅岭村委会 330226003225 122
凤潭村委会 330226003232 220
方前村委会 330226003233 220
五松村委会 330226003240 220
应家村委会 330226003250 220
九顷洋村委会 330226003251 220
梅园村委会 330226003252 220
新庄村委会 330226003253 122
仇家村委会 330226003254 220
梅北村委会 330226003255 220
伍富村委会 330226003256 220
梅湖村委会 330226003257 220
兰丁村委会 330226003258 220
吉利村委会 330226003259 220
刘三村委会 330226003260 220
河洪村委会 330226003261 220

气候

2010年总人口34110人(2010年)。

未来计划

年平均气温16.2℃,年平均降水量1629毫米。[1]

工作职责

如今,梅林街道既有城市依托,又有乡村延伸,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按照宁海县城规划要求,把梅林打造成集商贸、居住、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组团式城市。围绕这一历史使命,梅林街道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让“平安”成为创业软环境的重要一环。以“从农村向城市转变、从农业型经济向城市型经济转变、从农民向市民转变”为总体目标,突出“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三大主题,全面推进梅林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辖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辖区)的执政基础。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辖区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辖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辖区)经济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辖区)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四、负责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灾救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辖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辖区)社会事业发展。
五、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农村(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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