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前任广州市纪委常委,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局级纪律检察员、监察专员;
2009年10月起,任广州市司法局局长。[1]
时任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善积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3年6月6日至16日(6月10日至12日为端午节假期),吴善积与时任市司法局计财处处长王汉东等一行6人赴俄罗斯、瑞士、捷克参加公务考察活动,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考察路线,参观莫斯科红场、瑞士雪山、捷克布拉格大教堂等旅游景点。该公务考察超支费用10.54万元,其中2.14万元在因公出国考察费用中列支,8.4万元以考察费名义在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证处违规报销。2016年8月,该问题被审计部门发现后,市司法局通过旅行社开具虚假证明等方式应付整改。2018年4月,广州市纪委给予吴善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汉东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被收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