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卓尔

用途分类 糖皮质激素
药品名称 尤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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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本品每支5克(10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5毫克(1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状石蜡、平平加A-20、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 (防腐剂)、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规格

0.1%(5克:5毫克; 10克:10毫克)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不良反应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注意事项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贮藏

避光,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铝管装,每支5克,每盒1支;铝管装,每支10克,每盒1支。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095

生产企业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修订日期

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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