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已正式出版的图书内容的网络传播(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安装、调试电子计算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电子产品;版权贸易。[2]
2021年4月19日,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处罚款16363.2元、没收违法所得4090.8元。[3]
2021年11月,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18)第四条第二款,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其企业微博号上违规使用“东京奥运会”“奥运会”“五环图案”等用语和标志进行宣传。[4]
2022年3月30日,豆瓣官方在微博发布了多张图片,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豆瓣)起诉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博)不正当竞争。豆瓣官方发布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豆瓣起诉微博长期纵容平台用户(其中大量为依靠流量获利的营销号用户)非法搬运内容,擅自使用豆瓣的商标。
豆瓣要求微博: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链接、停止“超话新星计划”的招募行为。
2.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原告(豆瓣)人民币 1 元。
4.被告(微博)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