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华

朱国华

中文名 朱国华
死亡日期 1983年9月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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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1983年7月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1]1983年、1996年、2001年“严打”之后,刑事案件数量也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在较低水平。实践证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时地开展专项斗争,对于打击突出性的犯罪活动,稳定社会治安,能发挥重要作用。[2]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三个重大决定,对刑法做了颠覆性修改,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3]

朱国华则在1983年9月“严打”期间,以“流氓罪”被枪决,死时25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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