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09月至1988年06月,西北政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8年09月至1991年07月,西北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学习,师从我国著名法学家胡留元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1年09月至1994年06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学习,师从我国著名的法学泰斗张晋藩先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4年07月,获得法学博士。
汪世荣
1994年0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
1997年12月,晋升教授职称。
1998年02月,通过遴选担任法律史学专业研究生导师。
1998年04月,被聘为原法学一系副主任。
1999年10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
2000年09月,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
2007年,被聘为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2008年10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
2015年,兼任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
2017年5月,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
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生导师、导师组组长,兼任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决策咨询组成员等。
2019年1月29日,司法部决定选聘汪世荣为第二批全国人民调解专家。[1]
1987年8月发表第一篇 学术论文《我国行政诉讼的特点》,
1997年2月出版第一部学术专著 《中国古代判词研究》。
汪世荣
1997年12月《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被陕西省政府评为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1998年10月《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被 司法部评为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1998年主持完成了西北政法学院重点科研项目《罗马私法》。
2000年10月起承担司法部2000年重点科研项目《 中国司法改革研究》。
汪世荣教授主持完成的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经全国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鉴定评审,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2002年8月,被陕西省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2006年被 陕西省教育厅评为第二届“陕西教学名师”。
2007年 陕西省法学会授予“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汪世荣
《中国古代判词研究》(1997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古代判例研究》(1997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判例与法律发展》(2006年7月,法律出版社)等。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等法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1.1987年8月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我国行政诉讼的特点》;
2.1997年2月出版第一部学术专著《中国古代判词研究》;
3.1997年12月《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被陕西省政府评为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4.1998年10月《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被司法部评为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5.1998年主持完成了西北政法大学重点科研项目《罗马私法》;
6.2000年10月起承担司法部2000年重点科研项目《中国司法改革研究》;
7.汪世荣教授主持完成的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鉴定评审,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8.2008年出版《枫桥经验》;
9.2008年出版《中国司法传统和传统司法》(与陈金全教授合编)。
《中国古代判词研究》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论文《判例在中国传统法中的功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被评为“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1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2006年被评为“第二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07年获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2008年被授予“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