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时,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
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
1983年11月,借调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
1984年,回家乡宁海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
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省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袁芳烈的机要秘书。
1988年,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9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结业。回浙江省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担任第一任法律系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1999年,获律师资格,辞去公职,成为一个专业执业律师,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
2003年,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2004年,因业绩卓著被杭州市律师协会通令嘉奖,被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为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年京衡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5年12月,被聘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导师。
2006年,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评为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通报奖励。同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
2007年,组建京衡律师集团,五个成员所10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8年,评为一级律师,应邀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后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杭州湾集团、三花集团、西子集团、多家房地产公司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北京振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为德国西门子公司、四川五粮液公司等国内外著名企业进行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担任日本国日中贸易协会中国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为日资企业友成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起草论证会议,曾借调最高法院参加起草《全国法院十年规划》。
2009年12月20日,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陈有西发表了大量法学论文和十多本法学著作,主要有《定罪量刑指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知识产权法》等,其个人网站《陈有西学术网》是中国法律人博客点击量最高的网站,2012年5月已经达4500余万人次。
为浙江电视台“给你说法”等法制栏目担任嘉宾每年十多次;在《浙江法制报》连续三年开设“有西说法”专栏,定期发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