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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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据统计,到1949年底,湖南、广东、广西这些解放稍晚的地区有各式土匪20万余人,主要活动在湘西、珠江三角洲、北江、西江和瑶山、十万大山、六万大山地区。西南地区刚解放时的匪情也非常严重,共有1000余股,65.5万余人,其中四川有300余股、贵州有541股、云南有148股。西北地区有较大的股匪470余股,22万余人,其中陕西160股、甘肃140股、青海105股、宁夏贺兰山有24股、新疆50股。

上述土匪特务在新中国的土地上进行疯狂的破坏活动。他们残杀人民群众和地方干部,破坏交通,抢劫公路运输车辆和江船,放火投毒,给生产恢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1950年1月,国民党特务在四川、西康地区组织大规模武装暴乱。仅仅1950年一二月份,西南地区地方干部、征粮人员和部队小分队就损失3000余人。其中第六十军第一七九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篱在成都东北龙潭寺执行任务时,遭遇土匪袭击,被灭绝人性的匪特挖眼、割舌、掏心;该军的一个司务长被土匪捉住,被活活煮死。

3月份前后,广西省发生土匪袭击基层政权达280余次,有68个乡、5个区、3个县的政权被攻占。湖南、广西、广东三省,发生土匪袭击解放军小分队事件86起,被杀害达800余人,被抓走1000余人。湖南邵阳匪首陈光中,亲手杀害了200余名无辜群众,奸淫妇女达400余人。

土匪横行、恶霸猖獗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必须果断采取措施。

过程

毛泽东关于嘉奖西南剿匪部队的电报手稿毛泽东关于嘉奖西南剿匪部队的电报手稿1950年3月11日,中央军委负责起草了一份有关全国各地剿匪作战的初步意见,和一份面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关于坚决剿灭和镇压这场匪患的号召书,经过毛泽东和中央批准后正式通过,并迅速在人民解放军所属各部队、各地人民武装部队中传达。3月16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向全党、全军发出关于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指出:“不剿灭土匪,各地人民革命政权就无法建立,土改无法完成,广大的贫苦农民就不能真正翻身,各地的救灾和其他一切工作也都将根本无法进行。”

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先后抽调39个军140多个师,150余万人的兵力,迅速展开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各剿匪部队,在当地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民兵及广大人民群众协助下,贯彻军事打击、政治争取、发动群众三者紧密结合的方针。整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重点进剿、分区驻剿、结合农村土地改革彻底清剿。同时,参加剿匪的部队还协助地方党政机关进行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建立民主政权、恢复发展生产以及土地改革等工作。

影响

经过1950年至1953年的剿匪斗争,人民解放军取得了歼灭匪特武装260余万人,缴获各种火炮2100门、枪支131万余支的胜利。国共内战的解放军战果计算中,加上到1953年为止的剿匪战争,共计消灭改编国民党军10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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