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2月至1977年2月,上海市星火农场“五七”连队职工,先后任民兵连长、政治副指导员;
1977年2月至1980年8月,任上海市星火农场17连党支部书记;
1980年8月至1984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7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立法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89年8月至1991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乔治顿大学法学院工作研修;1993年10月至1993年12月,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讲学);
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其间:1996年3月至1996年6月,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讲学);
1997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
1998年3月至2001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在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讲学);
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其间:2001年3月职级晋升为副局级;2001年9月至2001年11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学);
2003年2月至2003年4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局级干部;
2003年4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市徐汇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市徐汇区委副书记、区长(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6月至2014年5月,任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其间: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第33期学习);
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8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4年05月17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孙潮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5年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贵阳闭幕。会议补选孙潮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
2018年1月22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决定接受孙潮申请辞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2]
2019年12月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免去孙潮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