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07,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教师;
1990.01,海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2.07,海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1994.09,海门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5.08,海门市余东镇党委书记;
1996.12,海门市公安局政委、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7.06,海安县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政委;
1999.12,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04,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2003.02,南通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2003.11,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2.09—2004.01,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5.02,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6.08,江苏省纪委派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08.03,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1.11,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2016.08,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2,南京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12,南京市委副书记。[1]
十二届、十三届江苏省纪委委员,江苏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在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时,时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的沈文祖还曾参与其中,担任中央第八巡视组副组长职务。[2]
2018年1月25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文祖当选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2月,江苏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任职前公示:沈文祖拟任南京市委副书记。[3]
2018年2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批准:沈文祖任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4]
2021年10月29日,中共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沈文祖当选市委副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