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京市民办教育发展自律制度; 2、就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组织专题论坛,研析国内外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发展动态,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研究、交流活动,开展民办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 3、 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以 教育科学思想为指导,开展民办教育的业务培训、 信息咨询、 技术支持和其他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服务工作; 4、 表彰、奖励在教育 教学研究、本协会活动及民办教育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发挥行业代表作用,担当政府与民办教育领域之间的桥梁,向有关民办教育的决策制定和政策研究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调解会员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会员与其他 社会组织之间的 民事纠纷,依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6、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7、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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