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贵金属现货交易及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和完善的客户资金银行第三方监管、22小时T+0不间断双向交易、国际价格接轨、贵金属领域投资咨询服务等优势,是目前最具优势的 贵金属现货及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
公司具有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和实战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营销团队。通过强大的经济实力、国际化的团队管理、专业化的管理系统、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有效把握和传递国际、国内新的行情资讯,专注于打造最专业,最可靠,最具影响力的贵金属投资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国内一流的贵金属购、销、投资、咨询等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一个稳定,互利共赢的事业平台,为员工提供一个开心工作,快乐生活的成长环境。
1、原料金
2、原料银
3、投资金条
4、投资银条
5、现货白银9999
6、现货白银9995
7、现货白银100G
坚诚贵金属营业执照
自然人投资者在开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其扫描件;
(2)本人影像资料。
机构投资者在开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扫描件;
(2)机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扫描件;
(3)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影像资料。
(一)客户到会员单位填写《客户调查表》;
(二)会员为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客户交易账号;
(三)客户签订《风险揭示书》及《客户协议书》;
(四)自然人客户在交易中心指定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通个人银行账户,并签署交易准备金存管协议;
(五)机构客户到交易中心指定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通机构清算账户;
(六)客户熟悉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及管理办法,并参与模拟交易达到交易中心要求的天数和笔数后,签署《风险提示书》及《客户确认函》;
(七)在客户签署完所有必要文件、完成客户开户申请的当天通过短信方式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交易账号及密码发送给终端客户,并通过电话回访确认,依照交易中心指定的要求对电话回访进行全程录音,作为必需保存的资料之一。会员须自行解决因资料保管不善而与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
(八)客户入金:客户入金可以通过柜台或网银由银行存管的渠道办理(不能采用直接汇款的方式,否则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客户和会员自行承担);
(九)会员将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风险提示书》、《客户确认函》、《客户开通交易申请》等文件的签字页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交易部;
(十)交易中心交易部对会员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并经交易中心交易部核实客户确已入金后,为其激活交易账户,客户可以开始交易。
现货品种 | 现货白银9999 | 现货白银9995 |
报价单位(人民币) | 元/千克 | |
最小变动单位 | 1元/千克 | |
报价时间(GMT+08:00) | 周一08:00至周六04:00(24小时制) | |
交易单位 | 1千克 | 15千克 |
买卖价差(人民币) | 10元/千克 | |
结算时间(GMT+08:00) | 每交易日04:00-06:00 (24小时制) | |
交易方式 | 电话或网络系统 | |
履约准备金 |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20%,最高为现货总价值的50% |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8%,最高为现货总价值的20% |
手续费 | 不超过现货总价值的万分之八 | |
限仓 | 单笔成交60手,最大持仓600手 | |
结算方式 | 每日无负债结算 | |
风险控制 | 风险率小于50%,持仓全部强行转让 | |
交割申报时间 | 每交易日内 | |
交割单位 | 1千克 | 15千克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标GB/4135-2002 |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
交割费 | 交割费不高于现货总价值的20% | |
交割滞纳金 | 不超过现货总价值的万分之三,暂定为万分之一点二五 | |
交割仓库 | 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
尊敬的投资者:
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贵金属现延期交收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收益和潜在风险较高的投资业务,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
本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并确保自己已经充分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该交易。 若投资者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
一、温馨提示
1.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2. 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投资者:
A、年满18 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
C、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生活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的。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规章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贵金属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投资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投资者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交易中心及其会员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
或延时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另外,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有可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风险
1、投资者需要了解交易中心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资特点,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或亏损。若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会造成较大的亏损,根据亏损的程度,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加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交易系统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交易中心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存在微弱的差距,交易系统并不能保证上述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3、投资者在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4、投资者通过会员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交易部报价确认成交后,即不可撤销或撤回,投资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
5、交易中心、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投资者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投资者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投资者应知晓针对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
6、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建立在自主决定的基础之上。交易中心、会员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中心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中心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1、投资者在参与投资之前务必详尽的了解贵金属投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以及交易中心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以依法合规地从事贵金属投资业务。
2、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作为广东省金融创新、先行先试项目,与现有的国内其他贵金属交易市场相比,在交易模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而且交易中心为了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地发展,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的监管。请您务必密切地关注有关于该市场的公告、风
险提醒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做到理性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3、投资者在开通交易之前,请配合会员开展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工作,完整、如实地提供开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的要求,否则,交易中心将拒绝为其开通交易服务。
4、本风险揭示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的列明有关该市场贵金属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投资者在参与该市场投资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5、我们诚挚的希望和建议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此市场的贵金属投资,合理的配置自己的金融资产。
①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② 有符合交易中心业务要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③ 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2年以上金融行业经验;
④ 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⑤ 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⑥ 股东或其母公司近2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⑦ 熟悉并承认交易中心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⑧ 认缴交易中心收取的各项费用;
⑨ 交易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1.递交初审资料
A、《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会员资格申请表》;
B、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C、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D、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F、公司章程;
G、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H、公司高管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简历;
I、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J、贵金属项目商业计划书;
K、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文件。
2.资料初审
综合类会员对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由综合类会员向交易中心会员部递交经纪类会员相关资料申请复审。
3.资料复审
经纪类会员复审工作由交易中心会员部按复审的相关要求执行。 复审合格后,由交易中心会员部向申请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申请单位缴齐相关费用,与交易中心签署会员协议,正式成为经纪类会员,并颁发会员证书,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未被批准者交易中心出具整改意见书,30个工作日内仍未通过交易中心复审要求的,交易中心出具资格否定书,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一切申办费用。
会员资格费用:
会员入会费10万元(一次性收取,不予退还);
会员年管理费5万元/年(中途退出,不予退还);
交易中心拥有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
经纪类会员资格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让;
禁止以承包、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经纪类会员资格。
合作形式
1、直接与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取得正规合法交易机构正式经纪类会员资格;
2、颁发正式会员资格牌照,会员费10万元,管理费5万/年;
3、会员资格经过交易中心同意可按相关管理办法办理转让;
4、交易手续费由交易中心直接向经纪类会员T+0结算,T+1清算支付
5、双线产品经营,一个交易平台同时进行贵金属现货交易及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业务。
经纪类会员介绍
会员资格:
经纪类会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内从事贵金属现货即期交收交易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业务范围:
经纪类会员可在交易中心授权范围内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受托经纪业务,可代理综合类会员的贵金属现货及现货电子交易业务的市场推广工作,代理客户或综合类会员进行贵金属现货交割手续的办理,代理交割需具有完备的授权书,并独自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