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10--1989.08 新疆工学院地质系矿产勘探专业学习;
1989.08--1992.08 吴县铜矿地测科科员、组宣科科员、矿团委书记;
1992.08--1994.01 吴县团委团务工作部副部长、部长;
1994.01--1996.12 吴县团委副书记;
1996.12--2001.02 吴县团委书记(其间:1997.09--1999.06苏州大学国际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2--2001.12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镇党委副书记;
2001.12--2003.01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镇长;
2003.01--2006.06 苏州市吴中区副区长;
2006.06--2010.09 苏州市吴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其间:2005.09--2008.07 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0.09--2011.06 苏州市吴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1.06--2014.01 苏州市吴中区委常委、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4.01--2015.02 苏州市吴中区委副书记、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正处职);
2015.02--2016.06 太仓市委副书记、市长,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6--2021.01 太仓市委书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1.01--2021.05 苏州市副市长,太仓市委书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1]
2021.05--2021.09 苏州市副市长;[2][3]
2021.09- 苏州市委常委、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4]
中共江苏省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十届市纪委委员,十二届市委委员。苏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2]
2021年1月11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沈觅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
2021年5月19日,太仓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江苏省委、苏州市的决定,江苏省委批准:免去沈觅太仓市委书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苏州市委决定:免去沈觅太仓市委常委、委员,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1]
2021年8月25日,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沈觅拟任设区市委常委。[3]
2021年9月2日,苏州工业园区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江苏省委批准:沈觅任苏州市委常委、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