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宁海县凤潭乡乡长,县公安局干警,梅林镇镇长,越溪乡乡长,前童镇镇长,强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县经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正县级)、西藏自治区比如县委书记(援藏),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正局长级)。
2011年4月,任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
2012年5月,任宁波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1]
2022年4月,任宁波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
2011年4月15日,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王乐年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
2012年5月18日,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乐年为宁波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3月30日,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任命王乐年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22年3月31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王乐年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1]
2022年4月12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王乐年当选为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