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将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
2018年11月22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挂牌。[3]
党委书记、厅长:杨三可[4][5]
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孟宇光
党委委员、副厅长:苗智会
副厅长:傅涛[6]
一级巡视员:杨正伟
二级巡视员:张勇
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副厅长级):罗鸿翔、陈莉、王英贤、谢培午[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