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外來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来沪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上海市
临时居住证图册(2)一、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 2、沪发改人口[2004]01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2004年9月29日)。
二、申领对象 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
三、申领地点 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
四、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五、申领手续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一)、拍照、缴费、领证。
六、收费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收取、退还操作规定》,《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25元。
深圳市
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临时居住证 - 规定
规定指出,10月1日起,来沪3天以上须办理临时居住证。10月1日起居住证制度将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试点发证。上海将争取在2009年年底2010年年初向全市全面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该制度今年十一不必严格执行。“暂行规定是10月1日实行,但是机关放假7天,大规模正式登记要从10月8日开始。”规定的细则指出:如果来沪是住宾馆、旅店,不需要办证,住宿登记可同等视为临时居住登记。“如果住在亲戚家,按规定是要登记的,但是试点街道的范围很小,大部分并不需要”他们继续解释,同样情况的还有就医,“来上海看病,住院登记也代替临时居住登记。”
上海在去年完成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境内来沪居住1天以上的流动人口为499万,有关人士据此估计,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境内人员约有400万。
另外,持有人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方面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疑问1:没有办证会受处罚?
由于一些城市对外来人员强制性要求办暂住证,并对没有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进行处罚。上海的临时居住证政策是否是暂住证的“翻版”?
临时居住证可以随到随办,制成IC卡形式,所有的个人资料将全市联网。“其实临时居住证就是起到一个户籍登记的作用。而且实施可以说比以前更宽松。”上海社保中心的人员也表示这项登记并不是强制性的,发现没有登记者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疑问2:每证25元是否过高?
静安寺街道工作人员解释道,临时居住证的申办需要居民身份证和本市的住所证明,办理时所交25元是押金,离沪时将退还。
而上海市居住证由于具有与临时居住证的功能不同,工本费每证25元人民币。上海市人事局咨询处的一位官员介绍,上海市居住证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具有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是办证成本略高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