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至2008年4月,任中共崇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
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任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中共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正县级)、常务副区长;
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共崇仁县委副书记;
2016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1]
2021年8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委书记。[1]
2021月7月24日,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周国华拟任县(区)党委正职。[2]
2021年8月5日,崇仁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了江西省委、抚州市委关于崇仁县党政正职调整的决定,经省委、市委研究决定:周国华任中共崇仁县委书记,不再担任崇仁县政府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的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1]
2018年6月,抚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崇仁县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处理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崇仁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国华同志和崇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明同志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县委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