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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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重建(Ecological Reconstruction)

Ecological restoration是现代生态学最活跃的关键行动之一, 在我国被译为“生态恢复”。经查验其英语涵义和演变过程, 建议正名为“生态重建”, 指在人为辅助下的生态活动。而“生态恢复”(recovery)在国际文献中指没有人直接干预的自然发生过程, 二者不容混淆。

生态重建(ecological restoration)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学领域最活跃的关键行动之一。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 由于国际社会和学界对地球生态与环境退化和健康的关注, 使生态重建受到极大的重视, 设计生态方案(designed ecological solutions)观念和方法的发展则使生态重建进到更高的层次。我国政府对生态建设有极大的投入, 生态建设的学术用语就是生态重建。

中国科学院院士张新时在其论文《关于生态重建和生态恢复的思辨及其科学涵义与发展途径》强调自然恢复和生态重建的三类时间尺度, 即地质年代尺度(千、万、亿年)自然生态系统世代交替和演替尺度(十、百、千年)和生态建设时间尺度(一、十、百年)。前二者为自然恢复尺度。三者相差2–3个数量级或更多。

人类不能超尺度地依赖自然恢复能力, 自然与人为时间尺度的不匹配是自然恢复难以满足人类社会生态需求的根本原因。作者质疑“以自然恢复为主”和“从人工建设转向自然恢复为主的转变”提法。认为把生态重建的责任推诿给自然去旷日持久地恢复, 是不负责任和不作为的逻辑和有悖于“谁破坏, 谁补偿; 谁污染, 谁治理; 谁享用, 谁埋单”的全球环保公理和生态伦理观念。除恢复重建自然的生态系统外, 还要发展人工设计生态方案等未来生态重建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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