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察总队

中文名 贵州省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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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污染防治监理:主要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项目、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理:主要对资源开发项目、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的监理;  三、负责农村环境监理:主要对农业污染、乡镇企业环境、禽畜养殖场环境进行监理;负责取缔关停“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现场执法检查。

四、负责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审核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五、负责环境监理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

金阳新区兴筑东路贵州环保科技园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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