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和生育率是一个合成指标。事实上,没有哪一个妇女在30年育龄期中完全按照某一年的年龄别生育率来生育。而且,年龄和生育率随着时间变化,也会逐渐发生变化,出现波动。举个例子来说,与1980年15-19岁的妇女相比,1998年同一年龄组的妇女可能倾向于推迟生育。她们可能会降低1998年的总和生育率,而几年后她们开始生育时,那一年的总和生育率又会升高。因此,总和生育率每年的波动可能更能反映出妇女生育年龄的变化,而不是妇女平均生育数量的变化。总和生育率很好地说明了妇女究竟生育多少孩子,因此它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生育率为总出生数与相应人口中育龄妇女人数之间的比例,亦称育龄妇女生育率。因分析目的不同,生育率可分为一般生育率、分年龄生育率、孩次生育率、分年龄孩次生育率、标准化生育率、总和生育率、累计生育率、终身生育率等类型。 数据表示妇女在育龄期内每1年内生育的可能性,也就近似于妇女生育的概率。把这列数乘以5,表示每5年内妇女可能生育孩子的数目。在5岁分组中,每名妇女生育的概率都5倍于1年生育的概率。比如说,一名妇女20岁时生育率为0.124,21岁时她的生育率还是0.124,依此照推。
新中国成立之初到20世纪末
新中国建立后,妇女总和生育率经历了迅速上升(1950-1957),大幅下降(1958-1961),猛烈反弹(1962-1963),高位整理(1964-1971),逐渐下降(1972-1990),低位徘徊(1991至今)几个阶段。已降低到人口更替水平以下,长期低于2.1。
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的变化和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形势、人口政策有很强相关性。总和生育率的变化也直接左右着人口总量的变化。
在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和 一五计划的大规模实施,人口增长迅速,总和生育率持续攀升;在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经济形势严峻,人口 非正常死亡大量增加,粮食异常紧张,所以总和生育率大幅下降;到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口和总和生育率猛烈反弹,其幅度要大大高于经济恢复的速度,之后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在高位整理。由于七十年代就业困难,加上国家开始实行 计划生育政策,推广避孕药具,所以总和生育率开始逐步下降。到90年代以后,中国实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机制内在地具有调节人口增长的功能,抚养孩子的成本大幅上升,会迫使居民尤其是 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工降低生育率,所以妇女总和生育率始终在低位徘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要求放松计划生育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
如果维持计生政策,总和生育率继续保持低位整理态势,中国的人口增长始终长期低于生育更替水平,那么到21世纪30年代,中国总人口绝对数量将会开始负增长。特大城市,老龄化进程异常迅猛,社会保障压力巨大,户籍人口负增长的态势已经持续近十年,这和上海户籍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太低是有直接关系的。
年份 | 中国总和生育率 |
---|---|
2020年 | 1.3 |
2019年 | 1.7 |
2018年 | 1.69 |
2017年 | 1.68 |
2016年 | 1.68 |
2015年 | 1.67 |
2014年 | 1.66 |
2013年 | 1.65 |
2012年 | 1.64 |
2011年 | 1.63 |
2010年 | 1.63 |
2009年 | 1.62 |
2008年 | 1.62 |
2007年 | 1.62 |
2006年 | 1.61 |
2005年 | 1.61 |
2004年 | 1.61 |
2003年 | 1.6 |
2002年 | 1.6 |
2001年 | 1.6 |
2000年 | 1.6 |
1999年 | 1.59 |
1998年 | 1.6 |
1997年 | 1.6 |
1996年 | 1.62 |
1995年 | 1.66 |
1994年 | 1.73 |
1993年 | 1.84 |
1992年 | 1.98 |
1991年 | 2.14 |
1990年 | 2.31 |
1989年 | 2.46 |
1988年 | 2.58 |
1987年 | 2.64 |
1986年 | 2.67 |
1985年 | 2.65 |
1984年 | 2.61 |
1983年 | 2.56 |
1982年 | 2.54 |
1981年 | 1.55 |
1980年 | 2.61 |
1979年 | 2.75 |
1978年 | 2.94 |
1977年 | 3.2 |
1976年 | 3.51 |
1975年 | 3.86 |
1974年 | 4.24 |
1973年 | 4.64 |
1972年 | 5.04 |
1971年 | 5.4 |
1970年 | 5.72 |
1969年 | 5.99 |
1968年 | 6.18 |
1967年 | 6.32 |
1966年 | 6.38 |
1965年 | 6.38 |
1964年 | 6.32 |
1963年 | 6.21 |
1962年 | 6.06 |
1961年 | 5.91 |
1960年 | 5.76 |
1959年 | 5.6 |
1958年 | 5.68 |
1957年 | 6.41 |
1956年 | 5.85 |
1955年 | 6.26 |
1954年 | 6.28 |
1953年 | 6.05 |
1952年 | 6.47 |
1951年 | 5.70 |
1950年 | 5.87 |
发展现状
中国总和生育率中国官方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出:“全国总和生育率在未来30年应保持在 1.8左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总和生育率已降到1.8左右,并稳定至今。”
但事实上,中国在十年甚至十五年间,总和生育率是大大低于1.8这个警戒线的。2000年人口普查、2005年1%的人口抽样调查以及10多年间的每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及生育调查均显示,上世纪中期以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1.5,从没有接近过1.8。
1992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38万人调查申报的全国1991年和1992年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65和1.52,大大低于总和生育率为2.1的替代水平。人们不相信38万人调查的结果,也没有其他可信的数据来源,大家期待着1995年国家统计局的“小普查”结果。然而结果令人失望,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农村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56,甚至比政策生育率还低0.2。到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更令他们吃惊, 2000年的总和生育率甚至低到1.22。2005年1%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总和生育率也只有1.34 。
我国2010年总和生育率仅为1.18,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还要低许多。2012年7月6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编辑出版了《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书中长表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总和生育率为1.18110,其中“城市”为0.88210,“镇”为1.15340,“乡村”为1.43755。
全国总和生育率倒数前五名分别是北京0.70670、上海0.73665、辽宁0.74090、黑龙江0.75140、吉林0.76000。生育率最高的前五名是广西1.78975、贵州1.74785、新疆1.52885、海 南1.51265、安徽1.48155。
2010年的《世界人口数据表》显示:2010年全球平均每个妇女生2.5个孩子,发达国家为1.7个,欠发达国家为2.7个,最不发达国家为4.5个,而扣除中国后的欠发达国家为3.1个。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还要低许多。[2]
2021年8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总和生育率是1.3,低于国际社会通常认为1.5的警戒线,被认为有跌入低生育率风险的可能。相关监测亦显示,中国2021年的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仍然呈现走低趋势。[1]
年份 | 中国总和生育率 |
---|---|
2020年 | 1.3 |
2019年 | 1.7 |
2018年 | 1.69 |
2017年 | 1.68 |
2016年 | 1.68 |
2015年 | 1.67 |
2014年 | 1.66 |
2013年 | 1.65 |
2012年 | 1.64 |
2011年 | 1.63 |
2010年 | 1.63 |
2009年 | 1.62 |
2008年 | 1.62 |
2007年 | 1.62 |
2006年 | 1.61 |
2005年 | 1.61 |
2004年 | 1.61 |
2003年 | 1.6 |
2002年 | 1.6 |
2001年 | 1.6 |
2000年 | 1.6 |
1999年 | 1.59 |
1998年 | 1.6 |
1997年 | 1.6 |
1996年 | 1.62 |
1995年 | 1.66 |
1994年 | 1.73 |
1993年 | 1.84 |
1992年 | 1.98 |
1991年 | 2.14 |
1990年 | 2.31 |
1989年 | 2.46 |
1988年 | 2.58 |
1987年 | 2.64 |
1986年 | 2.67 |
1985年 | 2.65 |
1984年 | 2.61 |
1983年 | 2.56 |
1982年 | 2.54 |
1981年 | 1.55 |
1980年 | 2.61 |
1979年 | 2.75 |
1978年 | 2.94 |
1977年 | 3.2 |
1976年 | 3.51 |
1975年 | 3.86 |
1974年 | 4.24 |
1973年 | 4.64 |
1972年 | 5.04 |
1971年 | 5.4 |
1970年 | 5.72 |
1969年 | 5.99 |
1968年 | 6.18 |
1967年 | 6.32 |
1966年 | 6.38 |
1965年 | 6.38 |
1964年 | 6.32 |
1963年 | 6.21 |
1962年 | 6.06 |
1961年 | 5.91 |
1960年 | 5.76 |
1959年 | 5.6 |
1958年 | 5.68 |
1957年 | 6.41 |
1956年 | 5.85 |
1955年 | 6.26 |
1954年 | 6.28 |
1953年 | 6.05 |
1952年 | 6.47 |
1951年 | 5.70 |
1950年 | 5.87 |
这个指标的持续走低对中国的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主要会产生四大无法回避的社会经济问题:
整个东亚儒家文明区,不论寄生中国,还是日韩港台新加坡,都由于短时间内(30-50年)急速工业化、现代化,物质迅速跟西方文明接轨,文化也全盘西化,传统儒家的传宗接代生育文化迅速边缘化,而西方最关键的基督教的生育文化却跟儒家生育文化一样当成落后的被鄙视。于是产生生育文化的断代,加上现代化的冲击,于是人口的断代同时出现在妖魔化生育的中国和 猛回头转而鼓励生育的民主发达的东亚文明圈,但是却一点效果都没有,中国、东亚国家、新加坡总和生育率低于代际平衡的2.1已经持续20-40年,二十年间则在1.0-1.3之间徘徊,整个东亚人口大崩溃已经无法避免,若持续8代人至2200年,东亚年出生人口数将从2010年的不到1800万,崩溃到24.8万人/年,刚好为菲律宾2010年出生人口数的1/10,而菲律宾的生育率是3.15,也就是说下一代人口增加50%。不算印尼的话,菲律宾将单凭10倍中日韩台港的人口。
这对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对教育行业的招生都形成强烈冲击;中国农村人口减少还直接造成了务农人口老化,土地面临弃耕抛荒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一旦进入低生育率20年,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能走出来恢复到2.1,世界上最发达民主自由的日德、北欧、加拿大、澳洲、欧洲各国,用尽一切鼓励生育、小孩免费医疗教育,还另外发育儿补助,一切都无济于事。
唯有美国一个国家恢复了2.0-2.1的生育率,那是因为美国70年代末跌破2.0,80年代初期跌到1.8以下后,异常简单的道理摆在面前,下一代人口比上代少→总人口必然减少→消费必然减少→经济必然萎缩→国力必然下降。于是美国政府乘着低生育还没成为文化习惯迅速反省过来,反过来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而欧洲慢了10年则进入泥潭,东亚发达经济体、原社会主义国家东欧、苏联、中国则直接踏入超低生育陷阱陷阱,无力回天。
老年人口急剧增加,未富先老,以超越发达国家老龄化速度的姿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必然使得就业人口不堪养老保障的重负。学习古代灾荒年把老年人丢弃野外自生自灭,将是主流的养老手段,养老本质是持续不断的年轻劳动力供养不再是劳动力的老人,古代务农社会,三四代同堂,人们在小时候接受父母长辈养育,成青壮年后养老小,老了有子女养老,代代循环,万世可行。形成了科学化、可持续几千年的育儿、养老体系。
过低的总和生育率又畸形刺激了部分家庭一定要生男孩的心理,他们不想多养育孩子但又一定要男孩养老和传宗接代,所以出现非法堕胎杀死女婴现象,对人伦道德构成冲击,并且导致高得畸形的性别比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