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2月11日,邢台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
车军:副主任、代理主任[1]
李珂、齐兵书、刘志斌:副主任
郭平、江永波、商黎戈、杨林畅:委员[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