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云观

郭云观

中文名 郭云观
别名 云衢
出生地 浙江玉环人坎门后沙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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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郭云观(1889-1961)原名云衢,字阂畴,号文田,浙江玉环人坎门后沙人。为郭国芳的第四个儿子,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中末科秀才。

民国4年(公元1915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其毕业论文《法官采证准绳》参加全国大专学校成绩展览会展出。民国5年,应第一届外交官考试,被录取在外交部秘书处实习,翌年被派赴驻美大使馆,并由外交部资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国际法学及外交学。

民国8年春,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秘书。翌年被调回外交部任职,并兼任修订法律馆纂修、北京政府外交部条约研究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权讨论会委员。

民国10年9月,调任国际联盟约法委员会中国代表团专门参议。11月,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秘书处股长。翌年1月,任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

民国14年1月,因病辞职。

民国15年9月后,历任燕京大学教授、法律系主任兼副校长,并兼清华大学法学教授。

民国21年5月,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参事,并兼任司法部编纂室主任。是年11月,调任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院长。

民国30年春,因徐维震被日伪特务绑架,又兼其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院长职。在上海任职期间,兼任复旦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等校教授,光华大学法律系主任。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入侵公共租界,并占领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胁迫郭云观继任院长,遭其严辞拒绝。郭云观连夜焚烧了全部重要文件,于次日凌晨化装为勤杂人员逃出法院,并安排部分司法官员撤退至内地。此后化名蔡施福隐居宁波,期间常吟诵、手书文天祥《正气歌》以自勉。抗战胜利后奉令接收上海所有法院监所。

民国35年12月,任上海高等法院推事兼院长。郭云观在国民党政府中历任高级职务,但始终没有加入国民党,并对国民党的日益腐败深表不满。民国37年,中共地下党在上海高等法院活动,经他们的教育和策动,郭云观掩护了这些地下党员的活动。在“同济学潮”中,一些进步学生被上海地方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上诉后,高等法院宣告无罪释放。上海市市长吴国桢大怒,指责郭为“违法判决,助长学潮”,但郭力持此判不屈。临近解放时,并保护过一批在狱政治犯的生命安全。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他拒绝逃往台湾,指令将法院档案资料完整移交给人民政府。此后,仍在东吴大学、光华大学担任法学教授。

1953年因病退职,其后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文史馆先后聘其任参事、馆员,皆因病未就。

1959年上海市新成区人民检察院对郭云观在国民党政府任职之事,以反革命罪向上海市新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因病保外就医。

1961年3月31日病逝,同年4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审理该案。

1985年11月1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1959年刑事裁定,宣告郭云观无罪。郭云观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造诣,为国际法学权威。

学术论著

著有《国际私法习题举例》《中国国际私法新草案》《中外条约司法部分辑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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