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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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权,也称课税权,是指由宪法,法律赋予政府行使开征,停征,免征,退税,补税等一系列税收事务权利的总称

所谓税权的纵向划分是指税权在不同级次政权的同类国家部分之间的分割与配置,例如,税收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划分。所谓税权的横向划分是指税权在同级的不同国家部门之间的分割与配置,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中央部门之间的分割,例如,税收立法权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之间的划分;另一种是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割,例如,税权在两个省之间的划分。

税权纵向划分有两种模式: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集权模式强调税权要集中在中央,而分权模式则强调税权要分散在各地政权之间。税权横向划分也有两种模式:独享模式和共享模式。在独享模式中,往往更强调严格的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由立法机关独享税后立法权,也可以适当地依法授权行政部门适度的行使税收立法权;在共享模式中,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甚至司法机关都可以分享广义上的税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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