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图书馆创建于1921年3月29日,后经数次更名及搬迁;2006年12月16日,新馆落成开馆,投资总额12580万元,位于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占地9610平方米,建筑面积28675平方米;现有馆藏文献总量约162.8万册(件),其中纸质书刊约107.4万册(件)、电子图书55.4万册、古籍藏书2.3081万册(其中善本30种196册)、地方文献约3万册(件)。
馆内设有读者服务台、中文图书借阅室、少年儿童图书借阅室、亲子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线装古籍阅览室、潮汕文献多媒体阅览室、潮汕民俗文化阅览室、茶文化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外文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视障人阅览室等多个服务窗口,配有550平方米的展览厅、260座的学术报告厅以及低幼服务区、多媒体服务区、多功能厅、共享工程影视展播室、自修室、培训教室等,拥有阅览座位2065个,配置各类自助服务设备,无线网络全覆盖。每周开放64小时,夜间开放,并辅以自助图书阅览室,年均接待读者达100万人次以上。
汕头市图书馆于2011年12月起实行全面免费开放,2015年6月开始实行二代身份证免押金注册读者,2016年8月全面完成汕头市公共图书馆“一证通”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统一业务规范、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和图书通借通还,多年来获得国家一级图书馆、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汕头市文明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是一座集阅读、研究、活动、休闲于一体的文化场所,现已成为市民读者的知识殿堂和汕头的文化窗口。[1]
读者证办理
线下办理: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馆免押金注册,开通借阅功能,注册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未满16周岁、未领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凭未成年人有效证件原件(如户口簿、社保卡)和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港、澳、台或非中国籍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护照等)办理。
线上办理:关注“汕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即可在线办证。
读者证类型
读者证按类型分为成人读者证和少儿读者证,可免费借阅普通图书5册。读者证实行积分管理制度。
读者证按形式分为身份证读者证、社保卡读者证、条码卡读者证和二维码读者证。
读者证号及密码
读者证证号分两种:①身份证读者证:读者证号是身份证号;②条码卡读者证:读者证号是条码号前13位(即去掉最后一位),如条码号为05000000027594,则该读者证号为0500000002759。
读者证的初始密码均为读者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若身份证号码尾号为Ⅹ,则用大写字母X代替。
读者证有效期
少儿读者(未满16周岁)持有的条码卡读者证有效期至该读者年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后,少儿读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读者证。身份证读者证永久有效。
挂失
读者遗失读者证,可到馆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如读者证找回,可持证到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补证
持身份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身份证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条码卡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须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办理补证手续。[2]
一层:读者服务部(办证处)、少年儿童图书借阅室、汕头林百欣先生纪念馆、展览厅、寄存处
二层:中文图书借阅室、采编部、学术报告厅
三层: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共享工程影视展播室、少儿活动室、办公室。
四层:特藏部、潮汕地方文献阅览室、国学文献阅览室、民俗阅览室、茶文化阅览室、古籍书库、古籍修复室、技术部
五层:自学室、共享图书室
七层:报刊阅览室
八层:信息咨询部、工具书阅览室、外文图书、舆图阅览室、港澳台文献阅览室。
九层:中文书库
十层:报刊阅览室(过报)[3]
汕头市图书馆楼层分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