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图书馆属000平方米,馆藏文献已超过20万册。馆内设有办公室、采编部、外借部、阅览部、少儿借阅部(少儿图书馆)、辅导部、信息中心、电子阅览室等8,电子阅分基本书库、辅助书库、地方文献库,报刊资料库、少儿书库5个书库和2个讲座厅、1个会议室,有阅览座席200余个。在基层设分馆1处、流通站1个、资源共享读者3200作人,年外借图书达8万册次,实现阅览4年、1998年、20年的三次全国性评估中,均被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是山东省仅有的两家全国文明图书馆之一。
馆藏文献总20.5万册(其中图书16.5万万册,报纸合订本1万册,线装书6400册,电子文献600余张)。分基本书库、辅助书库、少儿书库、地方文献库、古籍书库、报纸库、期刊库和电子文献架。全部馆藏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四版分类排架。主要有马、恩、列、斯、毛集(选集);古今中外哲学;科学、文化、教育、体育;语言文字;中外历代文学名著;艺术(音乐、书法、美术等);沂水县志、年鉴、25史;中国大百科全书等。
沂水县图书馆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27年。1927年,沂水县公立图书室建立,年图书经费960元。1930年,公立图书馆划归县民众教育馆后,改称图书部,有藏书室3间,设少儿、成年两个阅览室,共有藏书6400册,书籍主要有《四库全书》、《古典文学》30000册后,正式命名为沂水县图书馆,定址于县府前街64号。1984年,馆藏图书达72700册,馆内分设借书、阅览、资料、报刊陈列等4个室。
1989年,在县城正阳东路31号征地9.8亩开始兴建新馆1992年5月建成后迁入,10月1日正式开馆,有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年购书经费3万元,内部开设借书室、阅览室、采编室、办公室等职能科室。2001至2004年,图书馆自筹资金又建成地方文献库、电子阅览室、西大门及回廊等设施,使馆舍面积超过到了3000平方米,年购书经费长到了50000元,所有对外服务部室在冬季实现了热电集中供暖。到2006年,馆藏文献已达16万册,其中图书13万册,期刊合订本1.5万册,报纸合订本7000册,古籍线装书6400册,电子文献600余张。馆内设有办公室、采编部电子阅览助书库、地方文献库,报刊资料库、少儿书库5个书库和2个讲座厅、1个会议室,有阅览座席200余个,拥有计算机终端40台,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防盗自报警系统等设备18台套。在基层设有分馆1处、流通站1个、资源共享点5家,对口扶持基层图书馆3家。馆内有正式读者3200余人,年外借图书达8万册次,实现阅览9万册次。在1994年、1998年、2004年的三次全国性评估中,均被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1994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图书馆”荣誉称号。馆内现在干部职工18人,设馆长1人,副馆长3人。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0岁以下,大专以上人员占在职人员90%,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9人。
目前,县图书馆年购新书基本保持在3000余册,期刊160余种,报纸40种左右。所有图书全部依据标准进行标引著录、加工。文献流通实行“六簿一册”制,报刊装订实行了“十二道工序制”。自2000年5月1日起,图书编目流通实现微机自动化管理。馆内所有报刊免费开架服务,人员上岗实施挂牌、站立、微笑服务。重视地方文献建设,在1994、2002两年里,图书馆进行了大规模的沂水县地方文献资料征集工作,征集范围重点在本县,辐射全国,共征集地方文献462册,并于2003年春节期间举办了全县地方文献暨知识分子作品展,观看展览的人员达到3000余人。重视青少年阅读工作,1986年6月1日开馆,年接待小读者5000人次,年借阅22000册次。图书馆在暑假期间连年举办少儿夏令营读书活动。2001年在全市“爱党·颂党”征文比赛活动中,县图书馆选送的20余篇文章在市里全部获得了奖项,居全市第一。在2004年购置了20台电脑,建成了电子阅览室对外开放,2006年02年11月,县图书馆与县教体局勤俭办联合,对全县教育系统的25家图书馆(室)进行了检查评估,有8处学校图书室达到标准,撤室设馆。2005年以来,图书馆积极开展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先后举办了全县文化站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训班和全县图书管理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并确定了走出馆外搞服务的新路子,采取在基层建设分馆、流通站和资源共享点等有效方式,积极把馆藏图书送到馆外借阅。在继续扶持建道托张连升家庭图书室、“沂蒙书屋”、泉庄乡磨石沟村图书室、黄山分馆、沂新教育书店图书资源共享点以及群星图层网点的基础上,又确定了11个农村行政村作为基层图书室建设试点村。
近年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沂水县图书馆得到了长足发展,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图书馆“、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县青少年科普教育发展基地”、“县综治达标单位”、“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县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收藏整理图书、报刊并对当地群众进行公益性借阅服务,同时负责全县基层、专业图书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具体有服务项目主要有:
图书外借───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主要方式,读者以个人、小组或者集体等名义,提供有效证件,办理了借书证,然后凭借书证向图书馆外借部借出一定数量的读书刊和检索文献,图书馆主要提供读者所需而又不宜外借的文献。
文献检索───读者根据图书馆提供的文献题名目录或者分类目录,自己在目录橱里查找,或者是由图书管理人员帮
电子阅览───利用互联网技术,对读者提供网络学习、娱乐、信息查询服务。
参考咨询───针对读者,有计划地组织相关文献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向读者提供具体的文献、文献知识或文献检索途径的一项服务工作。
预约借书───将已经借出的文献资料预约给某位读者,该书回馆后,及时通知预约者前来取书。
复制服务───将读者所需要的文献资料,用静电复印、照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资料复制,以便完整、快速地将资料传递给读者。
跟踪服务───根据某些特殊读者的需要,为其所正在进行的项目、科研课题不断地提供有关的文献资料。
业务辅导───对县内其他图书馆(室)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业务辅导和扶持等。
2018年8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沂水县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