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重大合同:
(1)标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具体标的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买卖、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加工合同;
(2)涉及并购、资产置换、合资合作等合同;
(3)涉外合同;
(4)为其它公司提供担保的合同;
(5)借款合同;
(6)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
(7)合同承办人认为重大其他合同。
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签订重大合同,应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会议)的形式进行的形式进行;签订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格式由国家规定的,优先根据国家规定的格式合同签订(如建筑工程、设计等),也可以依据经济法要求和参考格式合同的条款自行拟定。
致:××律师事务所:
根据贵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针对本公司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提出的三份调查提纲,本公司向贵所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提供了与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全部重大合同;
二、本公司尚无正在进行和将要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三、本公司已毫无隐瞒地向贵所陈述和提供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实和文件;
四、本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
五、本公司提供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六、本公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七、拟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或不适于担任这些相应职务的情形。
特此承诺
××××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