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庆祝建国35周年,文化部与中国美协根据双方举办全国美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此展为《第六届全国美展》,并决定今后国庆逢五、逢十双方均依此顺序合作举办称国家级全国美展,同时商定第六届全国美展,分美术,分门类于国庆节期间在南京、沈阳、北京、成都、杭州、上海、西安、广州、长沙等九地同时展出,作品共计3724件。
该作品在第六届全国美展中获奖并展出。[1]